大赛规则
一、目标要求
通过广泛征集、资深人士评审、院内相关专家公开评选,产生“久信网络杯”院庆50周年标识。具体要求:
1、标识指可视性的标志,如图标、图片、雕塑等个人自行创作的作品;
2、设计主题标识形象简捷,色彩明快,具有视觉吸引力和艺术感染力;造型简洁大方,形神兼备,寓意深刻,体现九院精神;
3、标识要保证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
4、标识要适合于在多种载体使用,比如平面、电视媒体、宣传、印刷品、信封、纸口袋、帽子、服装等方面
5、若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设计图稿颜色模式必须是RGB模式,图案控制在1024×768像素以内,大小控制 1500KB以下,所有作品请转换至JPG后上传。另附设计说明,简要说明设计构思、寓意和创意。
7、请作者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二、主办者
本次征集活动的主办者为四川久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征集并开展评选和宣传等相关工作。
三、征集对象
1、“久信网络杯”院庆50周年标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凡愿意遵守本次征集规则的个人和团体均可报名参加。
2、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或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3、应征者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社会公众认为其与主办者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关联,也不能在未经主办者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其应征情况进行公开宣传。
四、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于2008年3月6日开始,2008年4月16日截止(以下简称"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作品,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评选资格。
五、应征办法
⑴应征作品在网页上以附件上传方式
参赛者若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直接将参赛作品上传至“久信网络杯” 院庆50周年标识设计大赛专题页面即可,作品提交地址http://www.scjx.com
⑵如作品以稿件或实物交付,请送达如下地址:
绵阳市绵山路64号 科学城久信网络营业厅(五区客运站) 邮政编码:621900 联系电话:2490444 联系人:文小姐
⑶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方签收时间为准。
⑷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应征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六、评审与获奖公布时间
评审时间: 2008年4月21日下午三点(欢迎所有参赛者亲临终评现场,地点在中物院通信部三楼大会议室)
公布获奖名单: 2008年4月21日下午
七、颁奖
本次活动采取现场颁奖方式,未到现场者请留意大赛网页。
八、保密规定
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应征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⑴应征人在创作应征方案的过程中以及向征集办提交上述应征方案时,均应对该作品本身(及其创意)严格履行下述保密义务。履行下述保密义务的期限应自应征人开始创作应征方案之日起至最终确定获奖结果之日止。
⑵应征人对保密义务的履行,即要求应征人及相关参与人员在上述保密义务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披露应征方案本身(及其创意)。
⑶在本次设计征集活动举办期间,四川久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征人所提交的应征方案参选资格的权利。
⑷如应征人对上述保密义务的违反致使主办者遭受任何损失,主办者保留要求该应征人赔偿的权利。
⑸应征人是否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四川久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九、提交作品的处理
所有提交的“久信网络杯”院庆50周年标识的应征方案,一律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十、应征作品的评选和决定
⑴四川久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邀请资深人士和院内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⑵主办者拥有决定“久信网络杯”院庆50周年标识的最终权利。
十一、奖项设置
⑴评选出一等奖作品一件,奖励人民币2000元。
⑵评选出二等奖作品二件,各奖励人民币1200元。
⑶评选出三等奖作品三件,各奖励人民币800元。
⑷评选出优秀奖作品五件,各奖励精美礼品一份。
⑸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兼中兼得,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⑹评选揭晓后,将在公司主页网站上公布获奖名单。
十二、相关声明
⑴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办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⑵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一经选用,专利权、出版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使用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成为“久信网络杯”院庆50周年标识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十三、其他
⑴主办者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中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者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⑵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四川久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二○○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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